第九屆全港十八區歌唱比賽2025 (截止日期:2025年7月3日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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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屆全港十八區歌唱比賽2025

報名費用:免費參加

截止及遞交日期:03-07-2025

結果公佈日期:10-07-2025

參賽組別:K1/K2/K3/小一及小二/小三及小四/小五及小六/中學組/公開組

比賽形式: 個人/團體

比賽歌曲 : 自選歌曲

作品要求:

  • 整段影片須清楚顯示參賽者之全身、樣貌及動作。
  • 影片必須為一鏡到底的拍攝原片,不得加入特別效果,例如配樂、音響、圖片、文本、濾鏡、過渡、調色、調光、字幕或特別效果等,亦不得進行任何剪接及後期製作。
  • 影片必須是現場收音,不可配音。
  • 拍攝影片時,應保持拍攝鏡頭穩定,應定鏡拍攝,不應移動鏡頭。

評審準則:

  • 歌唱技巧︰ 掌握歌曲演唱技巧、旋律、節奏及拍子(30%)
  • 發音咬字︰ 聲音的運用,咬字、發音的準確度(20%)
  • 情感演繹︰ 投入地表達歌詞中的情感(30%)
  • 舞台台風︰ 恰當表達歌曲的肢體語言、衣著、眼神及表情(20%)

比賽獎項評定標準:

  • 冠軍、亞軍及季軍: 授予各組別得分最高的前三名參賽者(若分數相同則並列獲獎)
  • 金獎: 得分達85分及以上者
  • 銀獎: 得分達75分至84分者
  • 銅獎: 得分達65分至74分者
  • 優異獎: 得分達55分至64分者
  • 參與獎: 得分未達55分者(各獎項評定以實際得分為準,主辦單位保留最終解釋權)

藝術中心/團體機構/私教導師/學校獎項:

  • 歌唱比賽積極參與指導獎(金獎): 邀請五位或以上學生參與各組賽事的導師則可申請
  • 全港十八區傑出歌唱導師大獎: 如邀請十位或以上學生則可申請
  • 全港十八區傑出歌唱教育大獎: 學校/教育中心邀請十位或以上學生參與各組賽事則可申請

比賽細則:

  1. 主辦單位有權修改已公佈之比賽及題材,其內容如有修改,將於主辦單位網站公佈比賽修正。一切資料均以網上最新公佈為準。
  2. 主辦單位有權因應情況,取消任何賽事。有關參賽者將獲發通知。
  3. 參賽者如被取消參賽資格,參賽費用將不獲退回。
  4. 參賽作品不能含有淫褻、暴力、色情、誹謗、不良意識、侮辱成分或任何具爭議性及不恰當之內容。
  5. 得獎者不得將其得獎資格轉讓予其他人。
  6. 所有參賽作品及費用一經遞交,概不發還,而作品之一切知識產權或版權均屬本機構所有。
  7. 主辦單位保留對比賽總規和章程的最終解釋權。若有任何有關本活動的爭議發生,主辦單位的裁定為最終的裁決,任何人士均不得異議。
  8. 所有參賽者作品必須於截止前上傳作品,逾期遞交作品將不獲接納。
  9. 主辦單位及評判所作出之決定為最終依歸,任何人不得異議。
  10. 參賽作品不能含有宣傳商業或政治元素。
  11. 參賽者必須清楚填寫參賽組別。一經遞交,不得更改。
  12. 如有任何爭議,本機構保留最後權利。